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纪要 » 行业资讯 » 正文

质检总局:8批次建筑用夹层玻璃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07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浏览次数:1097
核心提示:12月5日,质检总局官网发布建筑用夹层玻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2017年第3批,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

12月5日,质检总局官网发布建筑用夹层玻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2017年第3批,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76家企业生产的76个批次建筑用夹层玻璃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15763.3-2009《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3部分:夹层玻璃》等标准的要求,对建筑用夹层玻璃产品的厚度偏差、耐热性、耐湿性、耐辐照性、落球冲击剥离性能、霰弹袋冲击性能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耐热性、耐湿性项目。

屏幕快照 2017-12-07 上午9.28.03

屏幕快照 2017-12-07 上午9.28.19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沙河玻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沙河玻璃网www.shaheglass.com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沙河玻璃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沙河玻璃网www.shaheglass.com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