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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征见稿 禁增浮法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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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9-25  来源:沙河玻璃网  浏览次数:852
核心提示:工信部24日发布《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本)》(征求意见稿),提出2017年底前,严禁建设新增平板玻璃产能的项目。不得以发展
 
         工信部24日发布《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本)》(征求意见稿),提出2017年底前,严禁建设新增平板玻璃产能的项目。不得以发展工业玻璃或在线镀膜玻璃的名义变相新增普通浮法玻璃生产能力。

         新建、扩建平板玻璃项目应当坚持等量或减量置换;同时,要配套建设处理能力不低于自产玻璃原片(工业玻璃项目除外)50%的玻璃深加工项目。

         强化环保、能耗、技术等标准约束,更好地发挥行业准入条件在调整产业结构、化解产能过剩、转变发展方式中的作用。将对国内现有浮法玻璃生产企业造成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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