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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广告法极限用语的通知
 [打印]添加时间:2018-04-25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3859
  尊敬的用户:

       首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具体内容:

       新广告法实施后,极限用语的处罚由原来的退一赔三变更为罚款二十万元起。

       如: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最好、最大、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最先、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极品、顶级、顶尖、终极、最受欢迎、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万能等均属于极限用语。

       据悉,极限用语包括但不仅限于商品列表页、商品的标题,副标题,主图以及详情页,商品包装等。

 
       对于极限用语的店铺,一经发现违规店铺将给予扣分并进行罚款,处于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出现情节严重将直接进行封店处理。而一旦遇顾客投诉极限用语,并维权成功,赔付金额将有商家全部承担。所以,卖家们要重视起来,自查自纠,及时进行修正和更改,以免被罚。

二、自查自纠方法:


       广告禁用词查询系统(公众版): www.jinyongci.com,打开网址,把您要发布的文案文字复制进去,新广告法禁用词已用红色高亮字体标出,请您参考修改,审慎发布。

       商家擅自发布违规信息与平台无关,相关责任和后果商家自行承担。平台会不定期检查违规信息并在不通知的情况下删除,请您谅解。谢谢!

顺祝
商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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