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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公告
 [打印]添加时间:2014-11-19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1372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公告
 
     
经气象、环保部门专家会商,预测我市将出现严重污染天气,沙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2014年11月19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按照《沙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实施黄色(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1、工业企业限排污染物20%以上,关停10吨以下工业燃煤锅炉;
    2、对黄标车、无标车、大型货车实施限行。公务车停驶30%,11月19日尾号为0、1、2、3的公务车停驶限行,11月20日尾号为4、5、6的公务车停驶限行,11月21日尾号为7、8、9的公务车停驶限行,在预警解除之前,公务车停驶限行依次顺延(公务车尾号为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号码);
    3、建筑、拆迁工地停止土石方施工,落实围挡、覆盖、洒水等措施;
    4、路街采用湿式清扫,并实施喷水、喷雾降尘措施;
    5、建议儿童、老年人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幼儿园、中小学校减少户外活动。
沙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4年11月18日